焦點訪談《環評打假 守住環保第一關》喊話規劃、建設和環評編制單位以案為鑒、履行責任
今天我們來關注一個領域的質量問題:環評文件的質量。環評,是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、預測和評估,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,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。可以說,環評文件是生態保護“第一關”,環評文件能否如實反映情況,提出的對策是否到位,關系到生態環境的保護水平。然而,近年來,在一些地方,卻頻頻爆出環評文件粗制濫造,甚至弄虛作假的問題。
河北碧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業務經理張建華說:“主要是由于慌張,只是一個征求公眾意見的環節,環評編制人員認為還有進一步修改完善的時間,所以他沒有認真審核就發出去了,這是非常嚴重的低級失誤。”
這位負責人說,他們2020年5月份剛剛涉足環評業務,6月下旬,通過公開招投標,承接了開發區擴建環評任務。根據園區規劃環評的編制機關開發區管委會的要求,要抓緊推進。7月16日,環評公司就拿出了報告書全文,忙中出錯,寫進了按程序要在月底才進行的工作。
張建華說:“開發區管委會準備召開公眾參與座談會,他先把框架填充到模版里,等公眾召開座談會之后,再根據召開座談會的基本情況進一步完善,完善之后作為最終的版本,他把這個模版就發到網上去了?!?/p>
記者了解到,網友提出質疑之后,當地叫停了公示,計劃29日開的會也就不了了之。同時具體編制人員已被辭退,記者也就無法和本人求證過程。不論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,這份經不起推敲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做完后按要求交給了廣宗開發區。根據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》,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質量負責,也就是說,開發區應當擔負起審核環評報告的責任。
在河北廣宗,規劃編制機關重速度,輕審核,最后拿給公眾的是有明顯漏洞的環評文件,還沒有報生態環境部門審查就被公眾發現。在四川,有單位公然在環評報告上弄虛作假。2018年年初,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工作人員在審核一份環評文件時發現了異常。
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監測處副處長韓麗莎說:“發現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監測數據有一些作假的痕跡,比如說有一些是規律性的增加一個固定的數值,還有同一個點位,不同時期采樣的兩份報告監測結果都完全一樣了,所以我們覺得這個嫌疑比較大?!?/span>
有一份化工公司綜合利用副產品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,業主單位是四川恒勝化工。2017年,恒勝化工上馬新項目,委托四川環科源公司編制報告,四川環科源公司又委托四川中晟環保提供監測數據。審批人員發現,編號2016和2088兩份相隔近8個月的報告,有三個項目15組數據完全一樣,并且蹊蹺的是,和正常報告不同,2088號報告只是一份掃描件,審批人員立刻要求監測公司提供原件。
四川中晟環??萍脊驹O測部負責人張麗娟說:“公司立即組織了自查,發現確實是公司員工擅自修改了監測報告?!?/span>
原來,環境影響報告書開始編制后,環科源公司就向中晟公司提出,提供2017年2月相關監測數據,中晟公司指派了工作人員占某落實此事,其間占某由于春節休假和職務調整,徹底忘了此事。2017年10月份,環科源公司要求提供數據時,占某才想起此事,于是安排了工作人員趕到現場。在工作人員按正常流程出具了這份編號為2016,時間為2017年10月份數據的報告后。占某偷偷拿到報告并做為模板,篡改數據后,偽造了這份編號為2088,時間為2017年2月份的報告。
張麗娟說:“占某偽造了報告的編制審核簽發人員的簽名,當時公司的印章是行政部在管,也是他那邊在管章,他就利用個人職務之便,擅自蓋章掃描發給客戶?!?/p>
查明真相后,生態環境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相關單位予以處理,審批部門要求建設單位重新編制并提交了報告。2019年,在重新審核通過后,建設單位投資8000多萬元的新建項目開工,2020年1月份正式建成投產。
從趕進度,走過場到公然造假環評文件,這本該是生態保護的第一關,在部分地區、部分單位卻接連出現問題。數據顯示,2020年年初以來,生態環境部對各地審批過的3.2萬份環評文件進行智能校核,對409份環評文件進行重點復核,發現20余份環評文件涉嫌存在嚴重質量問題,已經移交查處,50余份環評文件存在一般性質量問題,已予以相應處理處罰。全國累計對733家環評單位和671名環評人員依法予以處理處罰。
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透露,從環評報告的這些質量問題看,有的是直接抄襲,例如2020年3月份,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公示時,環評文件中竟然出現30多次“湛江灣”。有的是遺漏重要環境保護目標,未開展相關環境要素預測評價,有的干脆編造、篡改環境現狀監測、調查數據或者危險廢物鑒別結果。產生這些質量問題,反映出建設單位沒有落實主體責任,環評編制公司沒有認真履行職責。按要求,項目參與方對環評文件涉及的技術報告、數據資料都負有審核把關責任,否則出現問題也要按照新的環評法追究責任。以四川這起事件來說,中晟公司員工第一次向環評單位提供虛假數據后,環評單位也察覺到了異常,退回了報告,但在中晟公司員工修改虛假數據并再次提交后,環評單位認可了數據。
專業人士指出,近幾年來,環評市場發生了較大變化。為持續推進生態環境領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2018年12月29日,《環境影響評價法》修改,取消環評單位資質限制,不到兩年時間,全國從事環評文件編制業務的機構從900多家增長到了眼下的6000多家。取消資質限制進一步激發了市場活力,市場競爭更加充分,但同時,部分新進入單位也暴露出能力水平不足,責任心差等問題。從原來的重資質、事前準入管理,到如今的重信用、事中事后監管,這對生態環境部門提出了新的挑戰。
生態環境部、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綜合處處長趙鑫說:“我們已經把2020年全國各級審批的環評文件全部納入到智能監管,通過大數據來查重、比對,發現問題嚴肅查處。第二個要強化靶向監管,因為有一些重點地區、重點行業、重點單位和人員,他們的問題比較突出,對于這一部分人我們就是靶向抽查,監管也是發現問題就嚴查、嚴打?!?/span>
在智能監管、靶向監管的同時,國家進一步健全法治,明確責任。根據新修改的環評法,建設單位、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對環評文件的內容和結論負責,但在實踐中,
部分建設單位或者規劃編制機關責任意識還有待加強,記者在河北廣宗經濟開發區就注意到,相關責任人對環評工作知之甚少。
根據新修改的環評法,環評文件出現嚴重質量問題,對建設單位以及建設單位相關人員都要進行處罰,為此,2019年生態環境部門配套制定了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編制監督管理辦法》,強化問責追責,以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環境報告書抄襲事件來說,監管部門除對環評編制單位、主要編制人員處罰外,還對兩個建設單位分別進行了處罰。2019年11月,在引進大數據、智能監管技術手段的基礎上,生態環境部門上線了全國統一的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,發揮信用監管威力。
根據新修改的環評法,環評文件出現嚴重質量問題,對建設單位以及建設單位相關人員都要進行處罰,為此,2019年生態環境部門配套制定了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編制監督管理辦法》,強化問責追責,以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環境報告書抄襲事件來說,監管部門除對環評編制單位、主要編制人員處罰外,還對兩個建設單位分別進行了處罰。2019年11月,在引進大數據、智能監管技術手段的基礎上,生態環境部門上線了全國統一的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,發揮信用監管威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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